記者呂晏慈、陶本和/台北報導
數位平台如Google、Facebook無償轉載新聞內容獲取大量廣告收益,引發全球新聞業反彈。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15日表示,立法是促進數位平台和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希望在2023年底前徵詢各方意見,至少提出立法草案,並建議數位平台可提出基金模式,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且應該透過更透明的方式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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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張廖萬堅、林楚茵今天上午舉行首場「新聞有價!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政策建議及法案展望」公聽會,邀請數位發展部官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業者與會發言。
陳國瑋說明,他代表的是報業公會,會員包括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昔日的蘋果等報系,過去2、30年花費龐大人力、物力進行數位轉型,可是卻得不到任何合理的報酬,這是產業環境的問題。他說明,報業公會不是針對任何特定跨國數位平台,而是關注跨國數位平台對產業的影響,例如在場有許多同業在發即時新聞,過了20幾分鐘後可能可以在Google平台上搜尋到,第一線記者可能因此認為「我的瀏覽量很棒,我成功了」,但這卻代表,原本客戶正從新聞媒體流向跨國平台中。
陳國瑋呼籲,報業公會主張:第一,立法是促進數位平台和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希望在2023年底前徵詢各方意見,至少提出立法草案;第二,同業公會主張新聞有價,政府應該正視大型數位平台,透過不透明的機制不當奪取新聞媒體努力經營、理應擁有的各種營收;第三,希望與雜誌公會合作,與國際跨國平台進行談判,同業公會樂意與數位平台建立夥伴關係,但雙方要互惠、共榮,而不是只有單方面受惠;第四,希望在完成立法之前,同意數位平台提出基金模式,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且該基金模式應該透過更透明的方式進行分配。
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秘書長朱蓓苓直言,從過去幾場與平台業者對話中,雖然業者強調「共榮」,但卻沒有任何實質作法,期盼在今年第一季提出有效的分潤制度。她直言,平台業者的演算法一變再變,不該因為演算法,導致基於新聞自主產製的有價值的報導沒有辦法被關注,平台業者取之於台灣,應該用之於台灣,公平的分潤關係到民主及文化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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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表示,他已經擔任記者20幾年,過去一天只要跑好一條新聞就可以了,不過現在的後輩卻要發10幾條新聞,薪資水平也大不如前,環境越來越嚴苛導致留不住人才,新聞內容是因為這樣而下降,不是因為記者同業不努力,「我們要告訴大家,第一線內容產製的工作者是最重要的」,工會要求所有議價過程必須有勞工參與,在討論內部授權金時必須經過勞資協商,另希望提撥基金強化第四權的韌性,例如以該基金補助媒體報導,讓從業人員可以真正做好工作,好好進行調查報導,環境改善了,新的人才能進來,「否則我們看不到未來」。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王燕杰直言,平台壟斷收益不只影響新聞產業、學界,更廣大的受害者是閱聽人,因為他們吃不到營養。他提醒,政府應該平衡實力不平等的雙方,而不應該偏袒誰,目前平台壟斷通路,當分潤結果沒有公開資訊,就恐無公平的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