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同學戀上她老公 「貼臉親嘴合照」瞎扯紅粉知己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何姓女子2021年4月間介紹國中同學陳姓女子前往丈夫經營的工廠工作,沒想到兩人竟然在職場發展出婚外情,不僅一同出遊、外宿,還拍攝臉頰相貼、嘴唇相碰的親密照片,憤而決定提告求償60萬元。雖然陳女辯稱,她只是何女丈夫的「紅粉知己」,但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最終判她應賠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戀愛,約會,男女,愛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情侶,結婚,求婚。(圖/達志/示意圖)

▲陳女承認曾與何女丈夫一起出遊,但強調兩人只是朋友關係。(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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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陳女是國中同學,2021年4月間將對方介紹到丈夫經營的工廠工作,沒想到他們竟然在職場發展出婚外情,時常有親密舉動及對話,還會一同出遊、外宿、拍攝親密照片,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決定對昔日好友提告求償60萬元。

陳女則辯稱,早在她進入工廠工作之前,何女和丈夫就經常發生爭吵,她得知此事後,多次居間幫忙調解勸說,基於同情才開始與何女丈夫有互動往來,2022年1月間對方主動邀請一起出遊吃飯,後來關係漸漸好起來,因此成為對方的紅粉知己;至於那些照片,都是朋友間開玩笑打鬧,況且出遊、聚會時都有其他人同行,並非兩人單獨外出,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他們一定發生了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檢視何女提供的照片,發現照片中的陳女與何女丈夫臉頰相貼、嘴唇相碰,還在公共場合攬肩、勾手,這樣的互動方式與一般同事或朋友完全不同,反而像是熱戀中的情侶或夫妻,顯見兩人關係匪淺。

法官接著指出,就算何女與丈夫的婚姻關係早已不睦,那也只是夫妻間的婚姻糾紛,與陳女無關,考量到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陳女與何女丈夫是否曾發生性行為,最終判她應賠償8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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