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淫乩童稱「幫你加持」…竟伸手撈陰猥褻!還與女大生共浴強吻

▲桃園市李姓男子於2018年間三度違反外籍女移工意願,強制猥褻其胸部與下體得逞遭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嘉義某寺廟幹部多次假藉神旨猥褻女信徒。(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7日電)嘉義縣番路鄉某寺廟常務委員江姓男子,也擔任廟方乩童,被控假藉神明旨意,自106年起,陸續猥褻5名女信徒,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報警,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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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69歲江男擔任某寺廟常務委員及乩童,長期駐留寺廟接待信眾,去年1月間邀請一名女信徒到寺廟靜坐、修行,則帶至佛祖殿內,以手壓住女子頭部,且發出怪聲,佯稱女子有婦科問題,江男強行拉開女子外褲,並伸手撫摸女子私密部位,還緊緊抱住女子。

江男又於去年3月間以電話邀請另一名女信徒到寺廟修行,並在志工休息室,佯裝要幫忙加持,竟伸手撫摸女子的私密部分得逞。

起訴書表示,這兩名女信徒不甘受辱,向警方報案,並循線查出另有3名女信徒也受害,分別於106年、109年及去年遭江男假藉神明旨意,並宣稱有醫療、修行及加持等能力,對女信徒強制猥褻,其中包含一名女大學生被載至汽車旅館共浴及強吻。

江男辯稱,沒有伸手撫摸這5名女信徒的私密部位,也未曾打電話邀約及尋求和解,更沒有在106年間在寺廟碰到受害的女大生,並載女大生到汽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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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江男的行動電話通話紀錄,分別於去年3月間、110年11月間多次打給其中兩名受害女信徒;江男的自小客車曾於106年7月間入住嘉義縣某汽車旅館,汽車特徵與受害女大生的指證相符。

警方依法函送法辦,嘉義地檢署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並審酌江男利用人性對宗教信仰、疾病未知的心理,多次以相同手法猥褻女信徒,且犯後飭詞狡辯,毫無悔意,更造成被害女子心理創傷,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