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16日執巡邏勤務,行經白河區172線及南93線路口文武財神殿之前,驚見一部藍色機車行駛竟然左右搖擺、沿路逆向蛇行險象環生,員警見狀上前攔查竟發現楊姓騎士酒測值高達2.0mg/L,可說是爛醉程度,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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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為防止騎士發生危險即立即上前攔下,發現楊38歲楊姓男性騎士身上有濃烈酒氣顯然已經爛醉,即要求酒測,經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2.0mg/L,令人詫異。
警方表示,依據文獻,當酒精濃度高達1.5毫克時會說話不清楚、感覺喪失、視力模糊的情況產生;如果達到2.0毫克的話,便會有體溫下降、血糖降低、肌肉控制差、癲癇發作,幾近於爛醉等現象,一旦駕車行駛的話,可能造成的後果顯然令人無法想像。
經警方詢問楊嫌坦承這已是第4次酒駕遭警方查獲,方才獨自在住家喝了一瓶300CC的高粱酒,因貪圖方便外出買食物吃,才騎車上路,不料仍再次被保大警方眼尖查獲,避免楊嫌爛醉後駕車肇事可能產生重大悲劇,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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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大大隊長蔡宗昌表示,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台南市警察局秉持市長黃偉哲指示「酒駕零容忍」,防疫期間,打擊酒駕不鬆懈,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