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縣市未跟進代理教師全年聘期 范雲籲做該做的事

▲▼召開記者會指出代理教師亂象 范雲:全年薪只是第一步,剩下8個縣市請做該做的事。(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舉行記者會。(圖/范雲國會辦公室提供,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代理教師比例連年失控飆升,連帶引發各界對代理教師在教育現場長年遭受「同工不同酬」不平等待遇的重視,教育部擬修改法規,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應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目前已經有14個縣市允諾率先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民進黨立委范雲20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剩下的8個縣市儘速編列預算,做原本就該做的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范雲表示,國高中小代理教師比例從105學年的11.1%連年飆升,到111學年已經到達15.5%,總計19.6萬教師中就有3萬個代理教師,也就是每6.5個老師就有1個是代理,失控扭曲的教學人力結構,已經嚴重影響教師勞動權益和學生受教權益。

范雲表示,代理教師的亂象必須要徹底改善,因此去年11月在教文委員會提案通過,要求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全年薪資,請剩下還沒回應的8個縣市(基隆市、新竹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儘快做原本就該做的事,最慢務必於112學年度還給代理教師基本權益。

此外,范雲總結工會、家長及代理教師的意見,除了再次呼籲還沒回應的8個縣市,儘快給代理教師全年薪外,對教育部提出4個訴求:第一,教育部須加緊腳步督導全國各縣市編列好112學年預算,確保代理教師全年薪112學年全面上路;第二,教育部應確實監督各縣市政府依法開出正式缺額,杜絕各縣市政府正式教師員額控留超過法定上限8%;第三,避免影響學生學習連續權益,教育部修訂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應以避免學期中換老師為原則,研商刪除「聘約期限內學校得終止契約」的規定或加以配套處理;第四,教育部應進一步研議各縣市代理教師起敘薪資不一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