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當選就招待玩一天」 老人會女副會長涉賄下場慘

▲▼      彰化地院 。(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院 。(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大村鄉大橋村老人會賴姓女副會長 (76歲),為求兒子能當選村長,去年9月底在一場廟會活動場合中對在場老人會幹部允諾,一旦當選,就要招待他們去玩一天,被依涉嫌違反選罷免法,以1萬元交保,彰化地院審結,賴鄭彩琴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不正利益罪,處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這也是地院針對2022九合一大選賄選案首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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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該名賴姓村長候選人母親賴鄭婦人,自2019年起擔任老人會副會長,兒子為老人會幹部,於今年9月8日上午於慶安宮地下室,藉著召開老人會幹部會議,上台致詞,當場向幹部表示「請大家支持我兒子,如果當選,就出資招待出去玩一天」,花1-2萬元的不正當利益,為兒子賄選。

該案由檢察官陳顗安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員林警分局、彰化縣專勤隊蒐集證據偵辦,由於老人會舉辦2天1夜旅遊,會員必須出資2500元,並非免費招待,通知近20名村民到案說明,鄭賴婦人坦承涉嫌賄選,檢方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選舉結果出爐,賴男也落選。

法官審酌賴婦敗壞選風,危害選舉公正及社會風氣,因行求不正利益的對象僅有數人,基於親情因素協助兒子,並非為了牟利,兼衡被告曾以賣菜為生撫養大兒子所遺留子女等一切情況,量處1年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