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44歲林姓女子在醫院工作時,對同院1名帥氣的男醫師產生好感,展開長達5年的追求,還曾上下班盯哨、傳簡訊表達愛意,期間男醫師多次告知林女「很不舒服,請停止這樣做」,最後男醫師不勝其擾,在去年跟騷法上路後,向警方報案。法院一審依違反跟騷法將林女判罰2萬元,同時這也是台中地院首例跟騷法判罰。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去年該名男醫師報案時,向警方說明,他5年來遭到林女不斷騷擾,起初林女也是同院職員,不料會對自己用「眼神緊盯」還在騎樓等自己上下班,後來林女離職後還是會來,讓自己不堪其擾。男醫師表示,有向林女說「請以後不要再這樣做了」,卻不見林女停止,而跟騷法於去年6月1日上路,男醫師報警處理。
判決指出,林女與男醫師為前同事關係,林女因愛慕男醫師,從去年6月1日至4日,林女每日透過網路社群軟體,向男醫師傳送多則表達愛慕之意的訊息,並每天前往其工作場所,觀察、盯哨、守候男醫師,讓男醫師不勝其擾。
林女到案時辯稱,確實有前往男醫師的工作地點等,但否認有違反跟騷法的犯行,她說,「我只是想跟男醫師分享生活狀況,想跟他講話,沒有要騷擾他,也沒有想對他做什麼。」
法官審酌,林女僅因愛慕男醫師,即以騷擾方式犯下此案,且歷時非短,顯示林女情緒管理及自我克制能力均有所不足,也對男醫師的身心及生活造成損害,實非可取,不過林女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悟之意,且沒有前科,依違反跟騷法判罰2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