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與台南市警刑警大隊,25日共同前往桃園機場押解從大陸解送返台的台南學甲88槍槍擊案在逃犯主嫌洪政軍及槍手孔祥志2嫌,專案小組偵訊後依槍砲、恐嚇、國家法、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將孔嫌聲押禁見,洪嫌因之前遭判刑9年定讞逃亡,檢察官直接將他發監執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學甲區88槍擊案之共犯洪政軍及負責執行在2地點開槍的共犯孔祥志到案,25日將2名共犯押解返回警局時已夜間(日落後),依法不得於夜間訊問,於26日上午7時開始偵訊,下午依槍砲、恐嚇、國家法、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解送地檢署偵辦。
被告孔祥志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其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刑法條恐嚇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有逃亡之事實,於26日晚間向地院聲押禁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被告洪政軍先前涉犯重傷害及妨害自由等罪,遭法院判刑9年定讞,因傳喚拘提未到,經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檢察官訊問後,諭知將洪政軍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