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愛參選市長...她揭恐怖情人黑歷史 女星楊麗菁挨告結果曝

楊麗菁、龔偉綸(圖/記者李毓康攝、記者楊佩琪攝)

▲楊麗菁(左)被龔偉綸控告違反《選罷法》案偵結不起訴。(資料照/合成圖)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楊麗菁在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在臉書透露,新竹市長候選人「竟然有這位龔偉綸先生」,她曾控訴對方是恐怖情人,「為什麼這一次選委會讓他通過競選新竹市長登記,沒有審核機制嗎?這樣一個聲名狼藉的騙子!」龔偉綸控告楊麗菁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台北地檢署1日將她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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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菁在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po文,指龔偉綸「總是以參選為由到處募款,之前還謊報學歷偽造文書被判刑,這樣的騙子居然還可以越選越大,竟然可以去登記選市長?是不是台灣詐欺詐騙罪判得太輕了呢?」她透露,當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傷害,「欺騙!傷害!恐嚇!讓我心力交瘁!那是我最不願意想起的往事。」楊麗菁稱當初兩人對簿公堂,最後法院宣判龔偉綸賠償新台幣30萬元,「但是他從此脫產失蹤,一塊錢也沒付」。

以無黨籍參選新竹市長的龔偉綸落選後發聲明指出,參選全依照選委會程序流程申請辦理選舉,沒有楊麗菁所謂的利用選舉進行募款,他這次完全沒做募款活動。龔偉綸請楊麗菁言行舉止勿再涉及人身攻擊、毀謗等網路言論霸凌,若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致電給他進行調解,他的電話20年未變更過,若爾後持續接收到楊對他的惡意毀謗,將正式提出各項刑事告訴。

事後龔偉綸果然到警局提告,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楊麗菁是根據自身經驗發表評論,而龔偉綸當時是地方首長參選人,過往言行可受公評,因此認為楊麗菁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龔偉綸曾在2016年間申請參選第9屆立法委員,參選學歷登記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法律教育學系」,結果被抓包北教大根本沒有這個系所,龔因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確定。2018年九合一大選時,龔偉綸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只收到唯一一筆民眾捐贈,卻忘記申報政治獻金,被監察院發現後送辦,翁偉綸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政治獻金法》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是繳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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