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陳姓男子與和另外3人,多次以恐嚇的方式向會計師事務所討債,然而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是「敢作敢當的男子漢大丈夫,此等血性漢子,實令人欽佩,不忍對其重判」,因此判刑2年,可易科罰金。對此,作家苦苓在臉書發文諷刺「什麼樣的罪犯可以被法院這樣讚揚、佩服、不忍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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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向兩名金主借款共計730萬元,但後來卻無力償還。其中一名金主為前警員阿正(化名),為討債,竟找來好友陳男與另外2名友人,以不法恐嚇的方式向會計師事務所討債。
陳男在2019年9月2日到其中一名女性被害人家門外,張貼寫有「欠債還錢出來面對」文字的照片,還朝大門丟雞蛋;又在同年9月26日再度到女子家門前丟雞蛋,陳男同年12月15日找來數名成員,到女子新北另一住家,大力衝撞並拍打大門,同年12月16日再度到女子新北住處,於鐵門上寫下以黑色奇異筆寫下「欠錢還錢」、「拜託還錢」、「可惡」等文字,同年12月18日,他到同一地點以雙腳大力踹門。
陳男之後傳送語音留言,恐嚇女子「妳也不想要事情搞得這麼複雜吧,現在我跟妳簡單通個電話,還是妳要搞到每天去妳家,然後等到妳小孩子回來遇到妳,再跟妳講是不是」等語,之後還當面恐嚇女子「錢可以不要,玩死人的方法有很多」。最終被害人不堪其擾搬家、會計事務所也被迫結束營業。
然而,法官審理時認為,相較於其他3名共犯矢口否認,陳男犯後坦承犯行,顯見其有正視己非,改過向善之意,較於其他被告而言,確屬「敢做敢當,光明磊落的男子漢大丈夫」,此等血性漢子,實令人欽佩,因此法官不忍對其重判,因此依6項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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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苦苓看到判決後,表示對台灣的司法徹底絕望,在臉書上發文,「什麼樣的罪犯可以被法院這樣讚揚、佩服、不忍心重判?真是太令人感動了」,又說,「有人老是批評說台灣的法官眼裡從來沒有被害人,豈止如此?他們有些人的眼裡對加害人還充滿了崇拜跟慈悲,三不五時就打臉我們這些迷信世間還有正義的無辜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