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近3個月調查,認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對此,前立委黃國昌2日表示,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別讓台南市議會繼續範罩在黑金的陰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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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2日對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正式提起公訴。檢方認定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所組成之犯罪集團,形成共同犯意聯絡,對台南市議員採取先「賄選」、後「恐嚇」之不法手段,以影響市議員在正副議長之投票。
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三人觸犯之罪名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之行求賄選罪、第100條第2項之期約賄選罪,以及《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之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投票自由未遂罪。
在起訴書中,檢方揭露了郭再欽等人綿密之惡質行賄手法。以對國民黨議員李鎮國而言,包括:李鎮國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可幫忙取得8折價格;李鎮國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李鎮國4年後如果落選,也會支付4年的議員薪資。在此類賄選手法對於其他議員失敗後,則派出具有黑道背景的林士傑出面恐嚇。
對此,黃國昌表示,支持檢方嚴厲究辦這些橫跨藍綠的無恥政客,也呼籲邱莉莉、林志展二人,展現基本的廉恥,知所進退,別讓台南市議會繼續範罩在黑金的陰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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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暴力案被起訴,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張志豪今天回應,黨尊重司法調查,勿枉勿縱。而黨主席賴清德也在上個月,將遭控涉賄的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移送中評會,且建議處停權處分,中評會後以共識決決議,予以最重停權3年的處分;至於是否影響未來議員連任,中評會主委賴瑞隆當時說明,將就司法調查結果出來後再做處置,若有買票、賄選事實,就依照「黨章」及「廉政條例」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