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南投縣立委補選倒數兩天,藍綠選情膠著,連日隔空交鋒。民進黨候選人蔡培慧陣營2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南投縣選委會雙標要求南投縣警局拆除民進黨的宣傳布條,是國民黨候選人林明溱陣營的「土皇帝鴨霸行為」,但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反批綠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團體代表人需署名的規定。惟據了解,本次選戰中,不僅蔡培慧陣營以「民主進步黨」署名懸掛布條,選區各處也四處懸掛僅署名「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黨部」的布條,然而卻未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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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周六即將投票的立委補選,藍綠陣營不敢大意,近日藍綠大咖分赴南投縣輔選,街道巷弄間「布條戰」也開打,綠營掛出署名「民主進步黨」的布條,諷刺林明溱「票投林明溱,豪宅送兒孫」、「你的每一張選票,都會變成我的鈔票」;藍營則以「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黨部」為名義,懸掛「票投民進黨,孩子上戰場」、「支持蔡培慧,就是挺萊豬、挺廢死」的布條。
然而,儘管藍綠都是以單位名稱的方式懸掛文宣布條,蔡培慧陣營今日舉行記者會指控,南投縣選委會急於向林明溱「效忠」,強力要求南投縣警局拆除民進黨的宣傳布條,在沒有任何選監小組的開會紀錄,沒有任何訴願表意的機會,僅憑一封簡訊的狀況下,一天之內就要拆掉民進黨的布條。
民進黨縣議員沈夙崢批評,林明溱在發現自己選不贏之後,在全南投縣已經掛了「上萬條」的布條,抹黑蔡培慧、攻擊蔡培慧,而選委會卻不處理林明溱那種在整條馬路上掛滿布條、影響交通的惡劣行為,選委會為何只挑民進黨布條拆除?這是不是雙標?
對於綠營指控,呂謦煒代表藍營反擊指出,蔡培慧陣營使用林明溱的圖片,損害林明溱的肖像權,同時該布條僅署名「民主進步黨」而未標註代表人姓名,也違反《選罷法》第52條「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其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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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選罷法》的規定不僅如此,該條文除了有署名規定外,也規範「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罷免辦事處及宣傳車輛為限」,此外也明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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