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63歲周姓男子深夜將回收資源的三輪腳踏車違停在道路上,巡邏員警擔心會發生意外,乃上前關切並勸導,在查詢其身份時赫然發現他因竊盜案件遭台北地院通緝,周男一聽傻眼表示,之前的案件有到員林開庭被判刑,「不是已經結束了嗎」?但員警告訴他是台北地檢署發佈的,他這才想起自己是另案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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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警察分局景福派出所副所長黃福源及警員彭凱昱,在1日23時許巡邏行經桃園區中山路時,發現一輛三輪腳踏車違規停放在道路上,因現場較為昏暗,汽機車駕駛人未注意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停車勸導。
三輪車所有人周姓男子表示正在做資源回收,員警查詢其身分時,未帶證件的他表示無法背出一串的身分證號,員警好容易查出,發現他因涉嫌竊盜案件遭台北地檢署通緝中,周男一聽傻了,他表示之前的案件有到員林開庭被判刑啦,不是已經結束了嗎?員警說明是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他楞了半天才想起那應該是另一個案件,員警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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