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一鮑魚前老闆炒TDR案現曙光 有望開啟再審程序…冤案將翻盤

▲▼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涉炒TDR,高院二審傳法律教授戴銘昇當鑑定人             。(圖/記者陳以昇攝)

▲連一鮑魚前老闆涉炒TDR,有望重啟再審程序 。(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連一鮑魚鍾姓前負責人因涉嫌2000年間炒作聯環TDR,遭判刑1年8月定讞,鍾男不服,提出許多新證據,包括多位學者專家文章,以及鑑定證人郭土木教授、王志誠教授法律意見,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上個月(2月)再次開庭,此案件在審判長洪于智、受命法官黃玉婷的審理下,有望開啟再審程序,讓冤案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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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間,連一鮑魚鍾姓前負責人因涉及炒作台灣存託憑證(TDR),遭判刑1年8個月定讞,但他不滿一審判決後上訴;法界專家學者也對(TDR)在證交法上的定位,是否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及是否屬於財政部76年9月12日(76)臺財證(二)字第00900號公告核定之有價證券,造成爭議不斷,在司法判決上,出現多起嚴重侵害人權的冤案。

2022年12月9日,高等法院審理鍾男違反證交法案時,傳喚文化大學副校長暨法學院王志誠教授,及輔仁大學法律學系郭土木教授到庭;王教授指出臺灣存託憑證為本國有價證券,不在財政部76年900號公告核定範圍內,此外,財政部76年900號公告是當時的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第二組所發布,發布時郭教授正任職此組,而郭教授更指出財政部76年900號公告發布背景與目的,並非為核定臺灣存託憑證為我國證券交易法上有價證券。

針對是否應開啟再審程序,台灣高等法院在2月21日開庭,由受命法官黃玉婷進行訊問;法界人士認為,承審鍾案再審案件的審判長洪于智、受命法官黃玉婷,素來嚴謹認真,專業素養精湛,對於台灣存託憑證的爭議,定會依據法律審判,不逾越權限,憑個人好惡,代主管機關創造核定臺灣存託憑證為證交法有價證券依據的狀況發生,鍾案再審案件有望開啟再審程序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