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海巡署軍官與一名女下屬小花(化名)原為男女朋友關係,然而他不滿小花提分手,竟趁2人一同受訓期間,把兩人過去討論性行為私密過程的對話,與小花的大頭貼照片連同真實姓名,製成「淫截圖.docx」海報檔案並列印出,於受訓地點散佈,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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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與小花原為情侶,但雙方在2021年4月間分手,但張懷恨在心,趁兩人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一起受訓時,在2022年3月月2日晚上8時許於辦公室內,將與小花交往時討論性行為私密過程的對話,與小花的大頭貼照片連同真實姓名,剪輯成「淫截圖.docx」海報檔案,再列印出3張,放在受訓地點的透明資源回收袋上。
其他學員發現該猥褻海報後向長官通報,全案因此曝光,小花得知此事,氣得向張男提告。張男供稱,自己有列印該猥褻海報,但否認有散布之意,自己只是因不便保管,隨手棄置資源回收袋。
法官認為,張男犯後有坦承犯行,且已賠償25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因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法利用有關性生活之個人資料及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