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級光電博士生酒駕 為去美國當交換學生求緩刑...法官准了

▲台南市警局再度擴大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圖/記者林悅翻攝)

▲高雄博士生酒駕被警方查獲。(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某國立大學陳姓博士生,去年6月間因酒後騎車被查獲,高雄地院簡易庭判處他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但因他擔心有酒駕前科需5年後才能申請良民證,於是提起上訴爭取緩刑,法官審理後,發現他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的相關學術研究相當優異,有出國進一步從事相關領域學術研究之能力與意願,因此同意給予緩刑2年,他可望提早3年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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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是國立大學半導體及光通訊科系的博士班6年級學生,他去年6月4日晚間9時許在鹽埕區大勇路一家小吃部喝酒後,騎車上路,卻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檢,經酒測後酒測值0.7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判處他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科罰金1萬5000元。

陳姓博士生原訂申請今年1月出國至美國加州大學當交換學生1年,一旦留下前科記錄,將5年無法申請良民證,也無法申請國科會補助,因而無法申請出國交換、研究,他於是上訴請求宣告緩刑,希望縮短無法出國研究的期間。

法官審理發現,陳姓博士生去年11月曾到加拿大溫哥華參與2022年IEEE Photonics Conference (IPC)會議,而且過去幾年參與國外學術研討會及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之論文25篇,認為他有從事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之相關學術研究,並有出國進一步從事相關領域學術研究之能力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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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陳姓博士生如果有酒駕前科,5年內將無法前往美國研究、深造,影響甚鉅,但如果能宣告緩刑,因法定緩刑期間為2年以上5年以下,緩刑期滿即可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對被告之影響將較為減輕,因此雖然仍維持徒刑2月的判決,但改判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