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3名男性死黨前年(2021年)相偕到北市夜店獵豔,將1名剛認識就喝醉的美眉「撿屍」帶回家,其中2男在計程車內左右開弓對美眉恣意輕薄,下車後3人甚至等不及開門進屋,直接在樓梯間用手輪流非禮,美眉驚醒崩潰提告,最後被3人悔過誠意打動,收下3人各匯款20萬元和解同意原諒,新北地院審結認定3男已積極彌補血氣方剛犯下的過錯、確有情堪憫恕之處,依乘機性交罪輕判各1年7月到1年9月徒刑,均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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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本案3嫌有2人還在讀大學,1人高中畢業即就業,3人前年(2021年)11月27日結伴到北市1家夜店找樂子,認識一名美眉相談甚歡,雙方暢飲到隔天(28日)凌晨3點多,女方醉倒,3男假裝護花,竟搭計程車將美眉「撿屍」載回其中1男的住處。
2男在後座一左一右夾著醉癱的美眉,沿途不安分,同時伸手在美眉身上把豆腐吃遍,更大膽用手指性侵得逞,抵達後,坐在副駕駛座的同夥受不了一路乾瞪眼,等不及把美眉抬上樓開門進屋,直接在樓梯間動手,另2男也加入。
美眉迷糊中突然痛醒,睜眼赫見3頭淫狼在身上肆虐,急忙用手機叫車並向運將求救,好心運將趕緊幫忙報警,3男到案都坦承犯行,被起訴涉犯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乘機性交罪嫌,3人都無前科怕坐牢,積極連繫美眉道歉,並各匯款20萬元求和解。
身心受創的美眉被3男悔過誠意打動,出庭表示願意原諒3男,法官認為3男各以手指性侵酒醉女子,犯行應受譴責與制裁,但3人血氣方剛衝動犯錯,已悔悟並彌補,確有情堪憫恕之處,因此輕判3男各1年7月到1年9月徒刑、均緩刑4年,並都須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以「啟發戒慎知恥之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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