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子皓/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張姓男子2006年時為屆齡之役男,但為了逃兵役,他以出國觀光為由,出境到美國,如今已過17年,卻仍未返台,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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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張男2006年時為屆齡役男,但意圖逃兵役,竟於同年2月13日,以出國觀光為由,向新莊市公所申請於同年2月27日短期出境到美國,預定於同年4月25日返國,但張男前往美國後,卻未如期返台。新莊市公所於2006年6月7日催告張男應於同年12月7日前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張男仍拒不返國。
張男的父親表示,有收到催告函,但兒子目前在美國舊金山就學,兒子表示要等他畢業,他才願意回國。檢方2007年認為張男涉犯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對其起訴。
新北地院今年2月審結,認為張男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藉出國觀光之名義申請境,於出境期限屆滿後,竟滯留國外,縱經通知催告返國並完成後續徵兵處理後,仍拒不返國,顯見其蓄意逃兵役,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因此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