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男子對女友疼愛有加,見女友缺錢繳卡費、房租,便主動匯款資助,還在備註欄寫下「紅包來了」、「天使來了」,但兩人分手後,他要求女方還錢卻遭到拒絕,便提出告訴,要女方償還24萬元。對此,女方主張是情侶之間的贈與,不過法官審理時,發現女方曾傳訊表示,「要分期付款」、「我會還錢」等,因此認定這筆款項為借款,一審判女方須全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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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主張,女子2021年4月21日起陸續用各種名義向他借款,金額達到30萬元,之後兩人協議,女子只須償還24萬,但女子卻開始找理由躲避,還惡意拖欠,他才憤而提出告訴。
對此,女子表示,兩人過去為情侶關係,男子也對她疼愛有加,常在她有所花費時,主動詢問並匯款給她,還稱,「我還是先給你好了,趕快把他還清才不會有壓力」、「天使來了」、「紅包來了」等,就可以知道這些款項是贈與而非借款。
女子提到,男子還多次在她租屋處過夜,買東西時也會寄到她家,在這種情境之下,該筆款項如果不能視為贈與,那還能做何解釋,況且她當時除了對男子表示謝意之外,也經常回贈禮物,這都是情侶之間相處時互表愛意的正常表現,但沒想到分手後,男子卻提出清單要她償還24萬元,讓她不能接受。
法官審理時勘驗對話,發現男子向女方討錢時,女子雖答應了,但卻遲遲沒有動作,男子隔了三個月又再度傳訊息要錢,「你急用時候我馬上借,現在我急用你卻一再這樣」、「我說了不要鬧的很難看,妳非要這樣?」而女子當時還回覆,「我會還錢啊,你要給我資訊,匯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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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女子還曾抱怨,「有些是你說天使來了,而且那時候我說要賣包包,你又不給我賣。」但卻又表示,「我可以分期付款嗎?」法官認為,男子在要錢時,女子並沒有質疑哪來的借貸關係,還主動要男子提供匯款資訊,並曾要分期付款,法官因此認定24萬這筆款項為借款,判決女子須全數償還。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