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動物緊急救援專線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梅山鄉瑞峰村有犬隻嚴重受傷,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即刻派人救援,發現該瘦弱母犬僅剩左後肢完整,右前肢僅剩骨頭,其餘肢體皆遭山豬吊夾斷,經緊急處置後,目前已公開認養訊息,並找到愛心認養人。家畜所長林珮如說,山豬吊與捕獸鋏經常造成動物嚴重受傷,甚至導致死亡,家畜所將持續追查並依法嚴懲,讓動物們有安全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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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犬隻經救援檢查後,發現僅靠右前肢的殘餘斷骨有辦法勉強支撐身體,以類似拐杖方式,輔以嘴巴匍匍爬行,見人就會害怕躲藏,可憐模樣令人相當鼻酸。犬隻經獸醫師診斷,若貿然截肢反而無法行走,但若未截肢該犬隻亦仍行動不便與容易產生褥瘡,考量該犬隻狀況需要專人長期照顧,以現有人力與資源無法支援,訊息公開後經善心人士協助,目前已找到愛心認養人,讓可憐浪犬有一個溫暖的家。
嘉義縣長翁章梁表示,近年動物因捕獸鋏與山豬吊受傷甚至死亡案件頻傳,為避免動物受害,嘉義縣政府2年前首推「獸鋏淨空嘉園專案」,截至目前共查獲捕獸鋏與山豬吊約400具,執行成果有成,拯救許多動物免遭斷掌。
家畜所指出,農委會已明文禁用山豬吊與捕獸鋏,但夾傷動物案件並未減少,原因是蒐證不易且舉證困難,導致動物受害案件仍層出不窮,民眾若發現捕獸鋏或山豬吊,可先拍照、錄影與定位,再撥打救援專線(0932-525-995或1959),家畜所將派員前往處置,另外如主動繳交捕獸鋏或山豬吊者,亦可兌換宣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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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林珮如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使用捕獸鋏與山豬吊可開罰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造成動物死亡者也會移送法辦,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如造成保育類野生動物死亡,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至100萬罰金。家畜所將持續積極查辦並依法嚴懲,民眾不應心懷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