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陳姓居酒屋店長在清晨打烊時,見4位客人有醉意,主動將她們送至摩鐵休息,又另開房間,獨將其中喝茫的24歲女客小萱(化名)帶去發生關係。小萱事後告他性侵,一審法官認為小萱當天並未醉到不醒人事,案發後還傳訊問友人「老闆(陳男)有老婆嗎?」,性侵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二審法官則認為陳男利用小萱酒醉不能抗拒而上床,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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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指控,她於2021年8月29日凌晨1點半,與3位網友相約到居酒屋飲酒,喝到5點時她已神智不清。居酒屋陳姓店長見狀自告奮勇,護送4人前往摩鐵休息,又另開一間房將她帶開,她因喝醉酒無法抵抗,被陳男性侵得逞。
全案審理時,陳男聲稱已徵求小萱同意才和她開房。進房後小萱主動親吻、發生關係,完事後還輪流去洗澡再送她回家,兩人是合意性交。
同行網友則證稱,小萱進房後有喊叫、在床上翻滾,抱著也坐在床上的陳男。因現場有名友人懷孕,怕被小萱衝撞動到胎氣,陳男就問小萱要不要另開房間休息,小萱雖然喝茫,但點頭同意並站起來和陳男走出房門。
其中一名網友表示,小萱那天回家後,曾傳訊問她「老闆(陳男)真的有老婆嗎?」,並說到陳男叫她起床、帶她回家,她都沒有什麼睡到。過了1、2天,小萱又突然在打遊戲時用語音說「她其實那天沒有喝醉,她是要看老闆會不會對她怎樣」等語,都未提到被性侵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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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官認為,根據監視器,小萱在居酒屋打烊後,雖然步伐搖晃,但還能自行去上廁所,不像她自稱全然失去意識,且案發後反應也和性侵被害人有別,既無明確證據顯示陳男對小萱強制性交,判他無罪。
不過二審法官指出,小萱作為被害人,難免先擴大委屈,先說自己沒有意識,而後改口自己「喝茫、有意識但無法反抗」尚與事實相符。且因無清楚意識,創傷反應不像一般強制性交明顯也可理解,而和網友說那天沒喝醉等語,則是因此事攸關個人名節,她不願輕易向外人吐露。
二審法官認為,小萱和老闆僅第2次見面,無任何感情基礎,小萱在沉澱過後,對案件發生和陳男的犯行產生一定程度的了解,才提出刑事告訴,可見她在當下並非意識清楚。且根據監視器畫面,小萱確實已酒醉,而陳男卻帶她另開房,可見利用她泥醉不能抗拒的狀態性交,審酌陳男有妻小等一切情狀,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