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太極雙星弊案,台北地檢署25日依貪污罪起訴賴素如等4人後,將在26日把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於賴素如羈押4月期限將屆滿,賴素如是交保或由院方接押也將在明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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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表示,賴素如被控利用議員職權,提案要求台北市捷運局應以私地主團隊的評比為優先,幫助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廠商競爭,賴則是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新台幣1500萬元,經討價還價降為1000萬元,先收下前金100萬元,而太極雙星是透過賴素如好友彭建銘交付前金。
台北地檢表示,太極雙星在民國101年10月28日獲選為第一順位投資申請人,取得優先與巿府簽約權利,彭建銘在同年11月16日打電話給賴表示,現在太極雙星已拿到標案(指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還沒給的賄款,有放在心上,他會向太極雙星的程宏道等人表達,賴素如則回稱:「重點是你們已經得到了就OK,後續大家再看看怎麼那個嘛」等語。
台北地檢強調,賴素如已嚴重腐蝕民眾對於民意代表不可收買性及執行公務廉潔性的信賴,且賴素如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下,仍矢口否認犯行,並且拒絕說明其不明財產的來源,犯後不知悔改,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且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併予以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