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萍/台東報導
台東廖姓男子朝一對小姊弟說他家有養可愛小狗,將他們拐至家中,卻要小姊姊正躺面對鏡頭,撐開自己大腿,做出猥褻動作,廖男並拿手機拍下數張照片。女童媽媽得知報警,並在他手機發現女童不雅照,法院審後依誘使兒童被拍攝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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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台東的廖姓男子,2019年1月24日遇到一對年幼小姊弟,向他們說「家中有養小狗,要不要來看」,喜歡動物的小姊弟開心答應後,跟著廖男回到他家,接著廖男將小姊姊帶至房間內,表示「要看小狗要先讓我拍照」,要她正躺穿著衣服面對鏡頭,以雙手拉開自己大腿,並指揮她擺出猥褻動作,進而拍下數張照片留存。
事情經小姊弟的媽媽發現並報警,警方前往廖男住處搜索,在他手機與電腦內查扣數張相關照片,廖仍辯稱照片不是他拍的,瞎掰當天還有其他數名孩子在場,照片是孩子拿他手機亂拍的。
女童表示,當天因為想看狗狗跟著到廖男家中,家裡沒有其他人,廖就一直拜託她讓他拍照,並說「之前也有小朋友脫掉衣服給他拍過」,她覺得很煩就答應拍照,但拒絕脫衣服,拍完後廖就對她和弟弟說「爸媽要回來了、他們不喜歡小孩子」,於是要她們趕快離開。
檢警調查發現,廖男10幾年以來,屢次因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進出檢調單位與法庭,如今又對幼童進行猥褻行為,不斷矢口否認,未與女童與其家屬道歉和解,台東地院審後以引誘使兒童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廖男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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