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1日清明連假第一天上午9點多,澄清路一部黑色轎車翻覆路中,警方到場後,駕駛卻消失不見!案發6小時,肇事駕駛終於出現,他表示自己是「無照」所以才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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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上午09時27分,三民區澄清路上發生黑色自小客車沿澄清路南向北直行,擦撞另一名徐姓車主停於路邊停車格之銀色自小客車,黑車當場翻覆。警方到場處理時,肇事駕駛逕自離開現場,無法實施酒測。經警方追查,6個小時後,肇事車主到案說明。
33歲葉姓駕駛表示,因為撿東西不慎才撞車,但因為自己無照駕駛,所以才匆匆離開現場。葉男到案時,員警沒有在他身上聞到任何酒味,不過因為他肇事逃逸,所以將面臨違反道交條例第62條,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至於車禍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