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婚外情,和一名林姓鋼琴女老師交往12年,不只買房給對方住,每個月還給15萬元生活費。未料,林女發現對方另結新歡,竟拿菜刀衝到酒吧狂刺人夫。法官考量被害人請求給被告「自新機會」,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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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事發於2021年5月某日晚間,林女攜帶菜刀前往北市一間酒吧,進店內後,見人夫與另名女子互動密切,拿菜刀朝他左胸口、左肩一帶刺擊數次,並喊「我要殺了你」、「你給我死」、「你去死」。
所幸未刺中人夫要害,送醫發現有左肩及前胸穿刺傷、創傷性血胸、創傷性氣胸傷勢,治療後康復。
林女否認殺人未遂犯行辯稱,她當晚喝了酒,「我沒有要殺他的意思,因他每個月還給我很多生活費,我住的地方也是他買給我的,我怎麼可能去殺他,讓他提供給我的生活費、居所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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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證稱,已與林女交往10幾年,有買房子給她住,每月給她15萬元生活費,「她在與我交往前是鋼琴老師,跟我交往以後就沒有工作。我跟她交往期間,在本案發生前,她從無未以暴力傷害我,亦無預告我,要找我、要教訓我的意思。」
人夫指自己傷口僅需縫幾針,替林女求情,「這次已經給她很大打擊、很深的教訓,她是非常善良、單純的女子…我完全不介意這件事情,請法官、檢察官給她自新機會,讓她在社會上重新開始,這也是我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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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人夫一再明確表示給被告自新機會,已寬恕被告;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林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