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羅姓男子因涉詐欺案遭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羅男為躲避通緝遠赴中國大陸避風頭,但前年底卻未經正常管道回台,在大陸福建省某漁港搭乘漁船偷渡入境,去年3月間向警方自首投案,坦承是偷渡入境;桃園地檢署審理偵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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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43歲的羅姓男子原本設籍桃園市觀音區,2014年間因涉及詐欺案件,為躲避警方偵查搭機出境赴對岸躲藏,遲遲未返台歸案,屏東地檢署發布通緝在案,其位於觀音區戶籍則於2016年3月間家人已將其戶籍撤出。
未料,羅男在台灣已無戶籍,若欲入境須向移民署申請許可方能入境,羅男卻於2021年12月間,從大陸福建省某漁港,以人民幣2萬餘元代價搭乘漁船從新竹南寮漁港附近偷渡入上岸入境台灣,躲避警方稽查,去年3月22日向楊梅警分局自首投案,坦承偷渡上岸等事實。
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男坦承搭乘漁船偷渡回台上岸之事實,檢方偵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