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科某科技公司劉姓資訊主任和高姓女同事搞婚外情,後來女方要求分手,劉男竟侵入對方電腦竊取個資,再寄性愛照給高女丈夫。劉被依通姦罪判刑4個月、賠償高女丈夫80萬元,高女判刑2個月、賠償劉妻40萬元定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劉男2008年與公司另一部門高姓女主管不倫,2人常到旅館幽會,或到風景區玩車震,高女後因罪惡感要求分手,劉男竟萌生報復念頭。
劉男利用職權遠端侵入高女電腦,竊取她丈夫電子信箱帳號,並挑高女丈夫生日前一天,把他與高女往來情書、性愛照等寄給對方,還大言不慚地說,「你們家床好大,怎麼翻雲覆雨都不會掉下來。」
高女丈夫因此罹患憂鬱症,憤而控告劉男妨害家庭並求償,劉妻獲悉後也對高女提告;兩人姦情曝光後,雙雙遭公司革職。
劉男被控侵入高女電腦部分,法官認為他是資訊專業領域碩士,身為公司安全高階主管卻違背資訊人員職業道德,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6個月確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