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因兒子犯下肇事逃逸罪,12年前逕向當時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關說,讓兒子改判無罪確定。高明哲日前被依照「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訴,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首度開庭時,高明哲仍宣稱無罪,還說因為本案,自己暴瘦11公斤。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1998年剛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就犯下肇事逃逸案件。基隆地檢署起訴後,一審基隆地院將蕭賢綸判刑6月、緩刑2年,並應支付3萬元給與公庫。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蕭仰歸擔心兒子有前科不能報考律師、司法官,因此向承審案件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關說。
而高明哲在2000年1月5日偕同受命法官高玉舜前往開審理庭,行經法庭密道(專供法官開庭使用)時,高明哲向高玉舜表示,希望本案可以判無罪。之後高明哲等3名法官評議後,中間一度爭執,但最後高明哲以審判長的身分影響陪席法官林洲富,並製作無罪判決書,全案因此以2比1評議為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蕭賢綸獲判無罪確定。
事件爆發後引發爭議,相關法官均辭職轉任律師,僅高玉舜目前仍任司法官,擔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長。此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後決定將蕭仰歸休職6個月,高明哲則降2級改敘;至於檢方則認為高明哲當時涉犯「枉法裁判罪」,提起公訴。
高明哲涉及刑案部分,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0日首度開庭審理。高明哲仍做無罪答辯,還說自己因為本案而暴瘦11公斤,身心俱疲,自己並未枉法裁判,請求法院駁回檢方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