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奪命「拒國民法官參審」 死者母哽咽:給我們公正審判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李佳修去年(2022年)11月清晨涉嫌酒駕,在行政院前車行地下道撞翻前車,害前車駕駛王男枉死,上月(3月)被起訴涉犯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移審成為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李男認為媒體大篇幅報導本案,可能污染未來國民法官的心證,聲請改用一般審理程序,合議庭今開庭調查時,王母哽咽請求維持國民法官參審,「不要以為認罪就可以輕判」,合議庭將另行裁定准否。

▲李佳修(紅圈處)被起訴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嫌,仍被羈押禁見。(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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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本案所涉酒駕肇事致死罪嫌,符合今年(2023年)元旦起施行的《國民法官法》明訂國民法官參審條件,依國民法官參與刑事審判新制,全案仍在檢辯雙方自行交換書狀與開示證據階段,法官為保持心證不受影響,至今還看不到卷證,但因李男透過律師聲請不採用國民法官參審程序、希望維持3位職業法官審理的一般程序,合議庭今下午特地開庭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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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的李男被提訊出庭,全程交給2位辯護律師代答。辯護律師主張,本案從案發、偵查到起訴至今,媒體大篇幅報導,已讓案情外流,日後選任國民法官時,可能因預先看過相關報導而污染國民法官心證,對李男不公平。

▲李佳修的親友和其他旁聽人群在國民法官法庭外等候,希望在李男還押前見一面。(圖/記者黃哲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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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反駁指出,李佳修至今仍爭執王男是否違規切換車道與有過失等細節,可見沒完全認罪,且酒駕是社會大眾關注議題,若由國民法官參審共同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能讓大眾了解法律制度,判決結果也更貼近國民感情,何況大家都有開車、搭車經驗,車禍事件對大眾也不是難以理解的事項。

檢方認為,雖難以避免國民法官候選人看過本案相關報導,但選任時可個別拒卻可能偏頗的人選,合議庭也會要求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應依事實而非新聞報導,應對國民法官參審本案有信心。

合議庭通知王男母親在隔離室同步開庭並表示意見,王母哽咽希望國民法官參審,對王男做出正確適當的判決,藉此告訴社會大眾「不要以為認罪就可以輕判,無論犯行有多惡劣」,王母更哭著說酒駕事件層出不窮,「不希望再有家庭跟我們一樣!」求法官莫因對方說不要就不要(國民法官參審),「請體諒家屬感受,給我們公正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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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質疑辯護律師主張王男在地下道入口違規從右側切入左方車道,以致李男煞車不及而追撞,似乎抗辯李男無過失,辯護律師連忙解釋李男酒駕的確有錯,但若能證明王男與有過失,可供法官對李男量刑的參考。檢方不否認王男有違規切換車道之嫌,但強調違規行為與本案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被害人王男的母親委任律師何仁崴(左)與游敏傑(右)開完庭受訪表示,王母不在乎李佳修目前所提和解金額,但希望維持國民法官參審本案。(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認為檢辯雙方另對李男有無超速、是否符合自首與情堪憫恕減刑條件、可否給予緩刑都仍有歧見,敦促雙方依新制自行協商,包括雙方能否洽談和解,都須在正式審理前完成,並將在評議後裁定是否維持國民法官參審本案及是否准許王母參與訴訟,諭令李男還押。

王母委任2位律師游敏傑、何仁崴當庭表示,希望由雙方律師談和解,別打擾王母和家人。游敏傑開完庭受訪說,對方目前提出一個「不太合理」的和解金額,王母和家人不在乎這些錢,但得知對方不想採用國民法官參審,王母「先是哭,接著希望繼續適用」,因為信賴國民法官參審制度,可讓國民了解「不是認罪就可以獲得輕判,就可以逃避」。李男的辯護律師庭外婉拒受訪。

22歲的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深夜,在北市大安區夜店為朋友慶生後轉往酒店續攤,6男1女喝了約2瓶威士忌洋酒,隔天(14日)清晨4點多,分乘2輛轎車從忠孝東路的酒店離開,李男原本搭14歲曾姓少年開的BMW轎車,他嫌少年技術不好,半路接手疾駛到行政院前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高速撞翻前車。

前車駕駛王男彈出車外、遭車身壓住慘死,車內江姓女乘客受傷。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處理,李男涉仗著酒意對警員叫囂拒捕,同夥還追打採訪記者,警員對空鳴槍仍壓制不住李男,連開2槍打中李男左大腿,李男痛得倒地抽搐才就範,同車少年嚇得趴地被逮。

李男被送醫抽血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085毫克,根本爛醉,他住院2天後出院,到案經檢方訊問,依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獲准。北檢上月(3月)8日起訴李男涉犯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等罪嫌,北院依《國民法官法》列為第1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並裁定李男繼續羈押禁見,李男聲請撤銷羈押禁見處分,已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