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外送平台業者不得使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期間超過12小時」,這原本是要保障外送員工時不得過長的條文,卻嚴重影響外送員生計,因外送員每單報酬只有40多元,如要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外送員可能要跨多平台接單,造成工時更長、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關係更複雜。市議員陳怡珍接獲陳情,提案刪除第12條工時限制,並舉辦公聽會,廣納外送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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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於2022年9月22日公布施行,擔供台南市外送員的勞動權益保障,但實施之後發現其第12條:「外送平台業者不得使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期間超過12小時」,這條文原本目的在保障外送員的工時不得超過勞基法8+4的工時,以免超時過勞,但卻造成外送員的反彈。
外送員認為,此條文法嚴重影響外送員生計,主要是因為外送員沒有最低薪資保障,報酬完全看接單數量,但1件委送單會受限路途、交通、天侯等諸多影響,每單完成時間不同,一旦限制工時,會造成外送員為維持生計,必須跨1至2個外送平台接單,以能符合12條的法規規定,且外送員與外送平台間,是屬承攬關係或僱用關係尚未定論,一旦外送員跨平台接單,更傾向「承攬」關係,對外送員勞動權益更是雪上加霜,以目前每單報酬僅40多元而言,要達到基本生活工資不是更要拼命接單,對以機車為外送工具的外送員來說,生命更飽受威脅。
外送員強調,第12條條文對外送員而言,在尚無最制定最低薪資保障的情況下,無疑是嚴重傷害權益,況且這項工時限制除台南市外,全國有制定外送員自治條例的新北市、高雄市均無列入工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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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陳怡珍接受外送員陳情後,提出「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打算修法刪除第12條,並於4月11日在市議會舉行「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除提案人陳怡珍外,由市議員蔡育輝主持,市議員周嘉韋、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市府及議會法制單位代表、外送員工會代表、學者專家及外送員與會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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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陳怡珍議員等人及工會代表、學者專家都認為在外送員最低薪資報酬尚未立法制定前,不宜限制外送員工時;勞工局長王鑫基認為,該自治條例12條立法本意是保障外送員工時避免超時過勞,但實施後在實務執行面發生問題,勞工局的立場樂意蒐集公聽會意見作為是否修法的依據。學者專家家認為,目前外送員的問題是「報酬低」,建議若刪除第12條,則需附帶決議,要求中央重視外送員報酬,全案將送市議會大會討論。
陳怡珍表示,全國約有15萬名左右外送員,台南市是唯一規定「外送平台業者不得使外送員每日累計外送服務時間超過12小時」的縣市,很多外送員向她陳情,因此提案刪除第12條限制工時規定,並朝制定外送員法定薪資報酬方向來努力,為外送員爭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