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2021年間某日回家拿東西,不料, 打開房門卻目擊丈夫與小三裸體躺在床上睡覺,小三的內褲就擺在桌上,崩潰向丈夫、小三提告求償。而小三的丈夫也對人夫提告,日前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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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主張,2021年10月28日她回家拿東西時,打開臥室房門驚見丈夫與小三赤裸共眠,小三的內褲還放在一旁,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她指出,小三明知道丈夫是有婦之夫,竟仍與丈夫發生性行為,2人更多次傳訊互訴愛意,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
小三辯稱,自己是經過人夫的同意借住客房,平時也沒有鎖房門的習慣,當時她先去洗澡,請人夫幫忙看一下小孩,她洗好澡後見到人夫與小朋友都睡著了,只好睡在一旁,否認與人夫有曖昧,反控正宮提出的對話證據是偷拍取得,涉嫌妨害秘密罪,不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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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則否認有與小三發生性行為,表示當天是小三帶小孩到家中玩耍,後來小三的孩子在床上睡覺,自己只是如往常一般,回家後就躺在床上睡覺,不知道小三後來躺在旁邊,且兩人間有保持相當距離,否認侵害妻子的配偶權。
但法院勘驗兩人對話發現,雙方曾有「我們對話要記得刪除,不然被你老婆看到就慘了」、「沒妳陪睡不著」、「放屁!我昨天也沒有陪你,我們都各自睡」、「至少昨天有抱一下啊」,不採信2人說詞,一審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確定。
小三的丈夫阿宏(化名)在姦情發生後,已於2022年3月經法院和解離婚,並提出民事訴訟,向2人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人夫與小三應連帶賠償阿宏3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由於阿宏已與前妻達成調解、撤回起訴,台中高分院改判人夫應賠償阿宏15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