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外甥女露腰 變態姑丈凍未條掏槍想洩慾:妳的下面流口水

▲桃園市何姓男子2019年3月與友人參加毒趴,見少女可欺竟趁機襲胸摸臀指侵,最後鎖門硬上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姑丈替外甥女擦藥時,竟意圖不軌欲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替17歲外甥女擦藥、按摩時,竟生色心撫摸她下體,噁稱「妳的下面流口水」、「我的下面也流口水了」,欲強行硬上,外甥女強力抵抗下才未得逞。台中地院考量少女接受姑丈道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1年7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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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少女小琳(化名)因工作緣故,於2021年8月間暫住在姑丈家,同月28日晚間11時許,小琳因搬重物腰部不舒服,請姑丈幫忙擦藥。

當小琳趴在沙發露出腰部時,姑丈按捺不住性慾,假意讓小琳轉成正面橫躺,掀開衣服按摩肚子稱「可以讓腸胃變好」,手卻逐漸往下摸,直接掀開短褲、內褲,撫摸其下體,小琳嚇壞立即出聲拒絕。

但姑丈稱「妳的下面流口水」、「流口水就是想要性交的意思」,還自曝「我的下面也流口水了」,脫褲準備性侵,小琳堅持起身欲離開卻遭強行拉回,姑丈說「小聲一點」、「一下下就好」、「不要讓樓上哥哥聽到」、「隔天阿姨要上班,不要打擾她」,最後在小琳強行踢踹下,姑丈才作罷。

事後小琳因此事留下嚴重陰影,無意間想到就會開始哭泣、噁心,不敢跟家人說,也害怕跟中年男子擦身而過,之後小琳向學校輔導老師哭訴,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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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姑丈辯稱,她不確定小琳是否滿18歲,過程只是單純按摩,辯護人則稱他並未勃起,無性侵之犯意。

法官認為,小琳描述性侵害未遂過程之前後證詞大致相符,無重大瑕疵,且案發前雙方互動良好,應無誣陷之必要,認定姑丈犯性侵外甥女未遂,惟小琳出庭表示,她不需要任何賠償,只希望能收到道歉,而姑丈也確實在庭上致歉,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1年7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