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今年夏天經濟部修改規定祭出「限溫23度」,首波將在全台連鎖餐飲、觀光飯店等1300個據點試辦到明年底,最快後年正式納管,引發各界討論。對此,媒體人黃揚明17日就在臉書分享「限溫令」可能的法源依據,他認為,就法源上來看,似乎沒有什麼問題,但觀感上來看,不禁讓人覺得,這是因「能源供應不足」而導致的「省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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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表示,很多人質疑政府為什麼可以限制民間企業、餐廳等場所的冷氣溫度,還可以罰款,經過他的調查,母法應是《能源管理法》中的幾條規定。
黃揚明指出,其中有第8條:「1.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既有能源用戶所使用之照明、動力、電熱、空調、冷凍冷藏或其他使用能源之設備,其能源之使用及效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節約能源之規定。2.前項能源用戶之指定、使用能源設備之種類、節約能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之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23條:「能源用戶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所定關於能源使用及效率之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改善或更新設備;屆期不改善或更新設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辦理;屆期仍不改善者,按次加倍處罰。」,
黃揚明提到,而經濟部根據此法訂定「室內冷氣溫度限值現場檢查程序作業要點」,訂出20類用戶的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26度,其中一項排除條款為「餐館,或其他能源用戶附設之餐廳或美食街,於七時至九時、十一時至十四時及十八時至二十一時之時段。」此次即將修正溫度不得低於23度的就是這一項。
綜觀上述法條,黃揚明認為,就法源上來看,似乎沒有什麼問題,但是觀感上來看,這樣的限制確實就不禁讓人覺得,這是因為「能源供應不足」而導致的「省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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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也打趣說道,記得10多年前,台北還曾有俄羅斯風格餐廳設置室溫零度以下的「冰窖」,讓顧客實際體驗俄羅斯的天寒地凍,所幸該餐廳早已停業,不然碰到這即將實施的限溫令,恐怕真的不知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