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竹山鎮及鹿谷鄉為全台竹筍重要產地,因去年底至今年3月連續乾旱影響,造成竹筍受災,雖經南投縣政府爭取獲得中央列入天然災害救助範圍,卻限定栽種在「農牧用地」才能請領,引發爭議;縣府認為竹筍受災不應區分「農地」或「林地」,呼籲林務局儘速同意林地竹筍災害救助,竹山鎮公所亦建議能「從簡」、「從速」來認定做為補助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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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指出,經函請農委會農糧署,農委會已於4月20日發佈「公告南投縣竹山鎮及鹿谷鄉為辦理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112 年2-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但縣府農業處於1月初、3月27日2度邀請相關單位赴林地現勘冬筍減產情形,結果認為災害情形明確,故函請農委會林務局災害救助,但林務局審查後認為尚有需補充說明及資料提供,縣府農業處也在短時間內回覆及補充資料。
竹山鎮公所亦指出,21日已開始申辦農損補助,許多民眾因於「林業用地」種植筍子,導致資格不符被退件;立委蔡培慧接獲陳情,今天召集農委會、林務局等單位與竹山鎮長陳東睦一同前往林業用地作場勘。
蔡培慧表示,竹筍是竹林天然副產物,應給予天然災損補助,協助當令當季的筍農;陳東睦也極力建議2、3月為旱災補助範圍,以及實際具有栽培管理等行為為補助依據,能「從簡」、「從速」來認定做為補助規範,希望中央政府官員體恤筍農、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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