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某公司因積欠員工資遣費,去年勞動局派員到公司勞檢時仍未給付,因違犯勞動法令被開罰30萬元,但公司遲未清償,勞動局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日前扣押該公司與華南等數家銀行之存款,分署人員分析利害關係,公司陳姓負責人為避免商譽受損與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評等,立即以匯款方式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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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指出,這家位於楊梅區公司因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項及第45條之1規定,被桃園市府勞動局開罰30萬元,因遲未繳納經勞動局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鑑於近年來多起事業單位因積欠退休金與資遣費引發勞資爭議,嚴重影響勞工退休(職)生活,對於雇主違法行為,採行立即且有效之作為,加重雇主罰責,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據指出,本件勞資爭議係某公司與其僱用鄭姓員工(年資10年8個多月)於2021年2月8日終止勞動契約,但公司未於同年3月10日前給付資遣費22萬餘元,直至勞動局派員進行勞動檢查時仍未給付,勞檢處於2022年5月5日派員至公司實施勞動檢查時查獲,因而遭裁處罰鍰,因該公司逾期未繳納,遂由移送機關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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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收案後即調查該公司可供強制執行之財產,並於今年3月9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該公司於華南數家金融銀行存款,該公司曾來電表示,對勞動局裁罰仍有不服,經執行人員分析利害關係,該公司陳姓負責人為避免商譽受損以及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評等,遂於日前主動匯款30萬129元至桃園分署301專戶一次繳清罰鍰,桃園分署將款項解繳移送機關,同時立即撤銷對該公司銀行帳戶存款支扣押。
桃園分署呼籲,事業單位或雇主務必熟悉並遵守相關勞動法令,確實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因誤蹈法網而受罰。針對惡意欠繳各類行政罰鍰之義務人,桃園分署將落實公權力之態度與依法執行立場,積極督促義務人繳清欠款,以達教育民眾遵守法律目標;如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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