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女獸醫鄧曉倩劈腿南僑少東陳宏文、陳的姐夫李樹發,被控簡訊恐嚇、散佈不雅照等案,一審鄧女被依加重誹謗等罪判8個月、得易科罰金;但高等法院認定她共涉妨害風化等3類犯行共14罪,改判1年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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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96年與陳宏文交往,因懷疑陳和尹姓女子交往,先劈腿李樹發,再夥同友人章品晨在網路上散布黑函,爆料陳與人妻有不倫戀。她又涉嫌在部落格刊登「美好的性愛」文章,公布她與李的不雅自拍照,也以簡訊恐嚇李要公布不雅照。陳、李2男分別報警後,赫然發現有同一位女友。
一審鄧女判刑8個月,法官量刑主要根據檢方起訴見解,認定鄧女多次散布「一家人的兩段婚外情」及性愛照片行為是接續犯,只論處一次犯罪,但檢方後來又上訴要求採一罪一罰。
高院法官認定鄧女犯罪事證明確,因時間、地點不同,應依數罪併罰論處,13日依6項加重誹謗罪、5項恐嚇危害安全罪和3項電腦網路散佈猥褻影像罪等14罪,合併判她1年10個月徒刑定讞,因每罪判刑均低於6個月,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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