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一名男受刑人小黎(化名)熟睡時,突然感覺下體被撫摸、拉扯導致疼痛,醒來後發現竟是同房的獄友小明(化名)所為,氣得提告。對此,嘉義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小明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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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小明2022年5月23日上午6時30分發現小黎仍在熟睡,利用跟小黎就寢位置相鄰的機會,將手伸進小黎的被子裡面,隔著褲子抓、扯小黎的生殖器10多秒,進而猥褻得逞。
小黎因疼痛而驚醒,立刻對著小明質問「為什麼摸我?」,卻只看到小明傻笑,「他不講話,有種讓人感到奸笑或傻笑的態度。他侵犯我的時候,讓我覺得不舒服」。另外,也有獄友做證,目睹小明將手伸進小黎的被子內猥褻一事。
對此,小明開庭時否認犯行,改稱案發當日完全沒有碰觸到小黎的生殖器,但法官認為,小明2022年8月3日曾書寫1份陳述書呈交嘉義監獄,內容提及「會觸碰小黎是因為小黎前兩天都有碰他」,加上被害人、證人指證歷歷,因此不採信小明的說詞,依乘機猥褻罪判小明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