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卡神楊蕙如涉嫌利用舉辦2017年、2018年WTA女子職業網球賽事名義,浮報開銷向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台北市體育局詐領977萬6146元,遭搜索後堅稱自己投資賺很多,不需要貪這些錢,等到檢調攤開證據才又哭窮表示無力償還。台北地檢署2日起訴痛批楊蕙如以魚目混珠方式詐領補助,影響公私協辦國際賽事的合作信任,阻礙我國體育發展,依詐欺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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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楊蕙如的易始公司先是取得2016年WTA(Women's Tennis Association國際女子網球協會)賽事的舉辦權後,與寶悍公司簽約合作,約定各自出資2500萬元,但是賽後結算,寶悍支出比預期還多,因此與楊蕙如協議分攤多於支出,並由寶悍開列200萬到465萬不等發票給楊蕙如,要求楊蕙如必須定期清償欠款。
寶悍因為首度合作吃了虧,決定之後的WTA賽事,寶悍不再以合作廠商掛名,改成受易始委託執行相關活動,沒想到楊蕙如竟然就把寶悍2016年開出的發票,用來請領2017年和2018年的WTA賽事活動執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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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楊蕙如的另2間杰美公司、品原公司共開出6張發票,向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台北市體育局等單位請款,補助布置與廣告行銷費用,楊蕙如聲稱,杰美公司的確有與迷你網協合作進行場地布置,但被迷你網協打臉稱並無合作也沒有簽約。
另外楊蕙如聲稱品原公司是負責輿情分析的工作,主要是在PTT以及臉書上做行銷推廣,但又拿不出實際的宣傳文宣或成效,檢察官因此認定,楊蕙如根本就是一人主導,以魚目混珠的方式,把前年度的開銷虧損發票,灌進之後幾年的賽事中,再摻入虛假單據,訛詐政府共977萬6146元,用來償還私人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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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全案在2021年檢調發動首度搜索約談楊蕙如、楊母陳玉音、楊妹楊蕙玉等人時,楊蕙如就一肩扛下所有責任,但她堅稱自己靠投資賺了很多,不需要貪這些錢,等辦案人攤開證據後,老是在臉書上po出大餐美食照的楊蕙如又哭窮稱無法償還。
檢察官詹騏瑋因此痛批楊蕙如犯後態度不佳,虛增支出騙取國家有限的補助經費,排擠政府挹注其他體育運動的資源,使政府補助的公平性備受質疑,造成公私協力舉辦國際賽事的合作模式無法順利運作,明顯阻礙我國體育運動健全發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