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好市多綜合莓、藍莓接連驗出A肝病毒,食藥署暫停輸入1個月,但莓果在邊境檢出17天後才遭食藥署要求下架,也遭外界批評失職。對此,專家表示,「食安事件不能都等複驗完才公布」,若驗出危害性物質,一發現就應立即公告,才能保障消費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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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市多莓果在4月10日在邊境驗出A肝病毒陽性,該批號全數退運銷毀,隔日要求好市多預防性下架同品項產品,並啟動後市場稽查;4月28日後市場稽查5件產品中確定有1件A肝病毒陽性,食藥署此時才對外公布,也造成17天空窗期,讓不知情的民眾在此期間將莓果吃下肚。
食藥署長吳秀梅晚間受訪時說明邊境查驗公布程序,以3月27日報驗的綜合莓為例,4月10日結果出爐後啟動後市場稽查,整個處理結果約4天、陽性送定序又需2天,若要複驗,總天數會增加到12天,屆時才會依法通知業者。而業者依照行政程序,可以在15天內提出複驗,「這是業者的權利」,有些業者會延宕一、二天來申請,因此會出現時間落差。
雖然15天複驗是業者權利,但前衛生署食藥局長康照洲晚間受訪時表示,主管機關應該依照事件嚴重程度判斷公布時間點,若情節嚴重不應拖這麼久,更不能用行政流程幫業者隱匿,「不是所有事件都能等15天。」
康照洲回憶,11年前曾發生豆乾中驗出肉毒桿菌事件,因為致命性高,當時一驗出就即刻公布下架,並未等複驗,A肝病毒為疾管署法定第二類傳染病,行政機關應該更謹慎。而此次莓果應該非單一事件,食藥署應該對所有市售莓果啟動專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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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南區區管中心主任魏任廷4日晚間受訪時時表示,在好市多智利綜合莓果檢出A肝病毒陽性後,食藥署已於4月30日對好市多其餘莓果類產品進行抽驗,目前仍在檢驗中,之後會將完整資訊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