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方為捍衛行人用路安全,從5月1日起強力取締汽機車不讓行人以及人行道違規停車等行為,經統計3天成效,「路口不停讓行人」有176件,以豐原區中正路與信義街口最多,最高可罰3600元;人行道違規停車有3509件,以台中火車站出口附近最多,最高可罰1200元,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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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方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希望增進行人安全,維護行人用路環境。
台中警方統計5月1日至5月3日,共取締3868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3509件最多,前3大違規路段分別是東區振興路(台中火車站出口沿線)、惠中路與市政北七路口(百貨商圈沿線)、南區建國南路(中山醫學大學沿線),罰款從300元至12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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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路口不停讓行人」176件,易違規前3大路段,分別為豐原區中正路與信義街口、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中區台灣大道與三民路口,數據顯示都是行人較易聚集商圈,汽車一律開罰3600元、機車1200元,警方將持續取締拒絕停讓,打造行人友善的城市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