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聯合稽查寵物食品標示 不合格未改善最高罰15萬元

▲新北稽查寵物食品標示。(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聯合稽查寵物食品標示。(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戴上容/新北報導

為守護毛寶貝食品安全,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會同消保官及經發局前往各大寵物食品賣場進行稽核,2023年截至3月底抽查136件犬貓寵物食品,其中4件犬貓寵物食品外包裝未依規定中文標示產品資訊,皆已函請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8款,可處3萬至15萬元以下罰鍰,並列入重點稽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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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寶貝現今已是許多家庭的重要成員,飼主對於毛寶貝的飲食也格外講究,因此各式各樣的寵物食品陸續上市,但無論是過去常見的飼料與罐頭,或是鮮食、點心零嘴等,依據動保法規定,犬貓寵物食品上架販售前皆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進行申報,並且依據動保法規定,外包裝應清楚標示,印製或製作電子廣告宣傳時,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新北市動保處主動稽查寵物用品店販售之寵物食品。

動保處指出,3月份查到不合格件數總共4件,其中1件為店家自行分裝飼料未依《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標示製造、加工業者資訊,經勸導後,店家已於現場自行下架。針對標示不合格商品,動保處皆已輔導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動保法查處,並列入重點稽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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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提醒,民眾在購買寵物食品時,除了清楚標示品項外,如發現外包裝破損或出現異物時,應避免購買或繼續讓寵物食用,有任何消費糾紛問題,也可以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進行線上申訴,只要消費者與業者雙方同意進行調解,動保處將轉介至板橋區調解委員會協助,幫助消費者解決寵物相關消費糾紛,省去繁瑣的訴訟程序快速達成和解。

動保處長楊淑方提醒飼主,購買犬貓寵物食品時,要確認外包裝標示中文文字內容,舉凡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避免選擇來路不明的寵物食品而影響毛寶貝健康,若發現有疑義的產品,可撥打新北市動保處電話:02-2959-6353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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