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士檢書記官變偷拍狼!鞋頭裝針孔狂拍女同事裙底 今遭起訴

▲士林地檢書記官涉偷拍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士林地檢書記官涉偷拍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陳韻如/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1名已婚林姓男書記官涉將針孔裝鞋頭上、竊錄器放女廁,偷拍女同仁裙底及如廁等私密畫面,遭檢方搜索,並扣得2個鏡頭及數量眾多的檔案,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歷經近2個月偵查,清查出林男從2020年1月至今年3月在士檢等處,分別竊錄21名被害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合計82次,偵結後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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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林男從2020年1月間至今年3月間,在士林地檢署某處及某被害人住處及非士林地檢署的其他公共場所,分別竊錄拍攝21名被害人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合計82次犯行,行徑惡劣。

全案經士林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立即主動分案深入偵辦並依法發動搜索,扣得林男竊錄所用的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逐一勘驗釐清案情後,查明林男相關犯行,檢方根據相關證據,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無故攝錄性影像、不當蒐集他人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同時,審酌林男任職公務 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漠視他人隱私,利用被害人對同事及 環境的信賴,竊錄其等私密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對被害人造成莫大心理創傷及危害,嚴重侵害被害人確保性隱私權利, 所生危害甚鉅,惡性重大等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予以嚴懲, 並還被害人公道。

對此,士林地檢署顏檢察長對本案甚表痛心,日前到任後除立即嚴令各科室務必持續加強安全維護措施功能,提高反偷拍偵測頻率,落實機關安全維護外,對於被害同仁也表達真誠關懷及協助之意,同時為徹底保護被害人隱私及身分,除在起訴書中依法不予揭露被害人個人資料外,針對卷證使用及管理,也採取最高規格保密措施,並具體建請法院受理本案後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行不公開審判,以確保被害人不受2次傷害。

最後也強調,凡任何偷拍、竊錄惡行,對被害人的傷害,既深且鉅,士林地檢署絕不寬貸,檢察官均會從速從嚴偵辦,在偵查期間也會確保被害人權益獲得保障,期許透過司法正義的實現,嚴懲任何侵害性私密的犯罪者,並在你、我的支持及陪伴下,幫助每位被害人再次尋回人與人之間相處的信任與無畏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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