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徐姓男子到卡拉OK店,坐在櫃檯獨自喝酒,喝到凌晨時,見老闆娘在櫃檯和人吵架,而老闆娘的女姓友人走過來勸架,正好背對著他,竟忍不住伸手摸了她屁股一把。該名女子憤而報警,徐男卻在審理時辯稱自己當時喝了1瓶「58度的高粱酒」,醉到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後又改口他確定自己沒摸。不過法官審理,認為徐男犯行屬實,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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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徐男於去年9月10日晚間,獨自前往台北一家卡拉OK店消費,坐在櫃檯附近飲酒。到了凌晨1點,老闆娘在櫃台和自己的妹妹吵了起來,闆娘的女性友人小安(化名)連忙走到櫃台前勸架,徐男見她背對自己,竟伸手摸了她屁股一下,性騷擾得逞。小安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徐男辯稱他當天和小安的一名女性朋友喝酒,現在已經想不起這名友人的姓名,因為他發現小安的朋友是同性戀,所以罵了她,才被小安挾怨誣賴性騷擾。徐男稱當天喝了1瓶58度的高粱酒,已經喝醉了,對發生的事情沒有印象。而後徐男又改口說,他確定沒有摸小安屁股。
不過其他客人作證,徐男那天從頭到尾都是一個人喝酒。小安的友人也表示,當時小安到櫃檯勸架不成,返回時一臉要哭出來的樣子,說自己被摸屁股。
法官認為,徐男徒手對小安性騷擾,卻否認犯行、拒絕道歉,犯後態度不佳,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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