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盧姓男子趁女友小薇(化名)熟睡時,兩度趁機對她性交,其中1次還「走後門」,讓小薇驚醒後憤而提告。盧男見自己即將入獄,連忙簽下140萬元的支票求和解,終於獲得小薇原諒。案經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審酌盧男已賠償損害,減刑依犯2個乘機性交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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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薇和盧男為男女朋友,兩人於2019年9、10月開始交往,彼此都會到對方住處過夜。小薇指控,她於2020年1月3日凌晨時到盧男家過夜,因為工作勞累而沉沉睡去,盧男竟趁機對她性交,同年2月25日凌晨,盧男來她家過夜,又趁她熟睡對她性交,這次還「走後門」,讓她隔天憤而分手,並對盧男提告。
案經上訴到台灣高分院,盧男坦承犯行,開了一張140萬元支票和小薇達成和解,小薇也表示「他尚有小孩需要照顧,我希望小孩的身邊有父親照顧」,表示原諒盧男並希望他獲得緩刑,法官審酌盧男已賠償損害,減刑依犯2個乘機性交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