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趙蔡州報導
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員工入職工作滿6個月後,就能拿到一定時數的特休假。一名網友好奇說,各位離職前若有特休,會選擇用光,還是換成錢。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多數人建議「直接休掉」,原因則有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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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自己最近打算辭職,由於平常累積了許多特休一直沒有用,因此想詢問大家,離職前會把特休全部用光,還是堅持到最後全部換成錢?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多數人建議直接休掉,原因則有2點,第一「換錢一般給錢很少,非常不划算」,第二是「選擇休假,公司薪水一樣要給,不會像病假、事假一樣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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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休掉公司要付全薪,換錢只有時數」、「休掉比較划算,還可以賺到假日的薪水」、「用掉,賣特休根本不划算」、「休吧,因為換下來就會發現,薪水連工讀生都不如」,但也有人說,「看你缺不缺錢啊,缺錢就換薪,不缺當然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