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桃園中壢朱姓壯男20日在超商失控大鬧宛如「浩克」,甚至毆傷到場勸阻的2名員警,員警持警棍狂毆12下,動手的員警因此被認為執法過當,遭記過、法辦,兩方舉動引發討論,就有網友指出,警方直接拿出密錄器,揭開事件真相,「為何不拿密錄器澄清?」對此,網友指出,「拿出來更慘,直接懲處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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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PTT發文,「警方為何不拿密錄器澄清綠巨人案子呢?」警用密錄器是專門給警察記錄執法過程,而且有錄音與錄影功能的攝錄工具,會穿戴在制服上,「查了一下密錄器,感覺警員的應該是非常耐用的,若案子有問題應該可以澄清一下」,但事件發生至今,密錄器的影像卻始終沒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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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猜測不公布密錄器的原因,「搞不好就是看完才懲處阿」、「有利的話早拿出來了」、「都懲處了,結果很明顯了吧」、「這麼快就懲處就是因為不能公開啊」、「如果能澄清早就拿出來了」、「第一時間就懲處,一定是沒辯解的餘地了啦」、「第一時間就承認過失並懲處,密錄器內容我看更扯」、「側拍就超痛的,第一視角給你看更多細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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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質疑執法過當,21日警方火速將動手員警記過2次,並依法送辦。警政署表示,本案中壢分局員警接獲民眾報案,為保護被害店家及在場民眾安全,確有使用警械的合理動機,惟如使用警械事由不存在時,即應停止警械使用,執勤過程應兼顧安全、必要性及比例原則。針對外界正反二方質疑員警執法爭議部分,已經桃園市警局調查依權責予以行政處分並函請地檢署偵辦。
警政署指出,警察執法除要確保執勤安全,也應符合法治要求及尊重人權價值,將持續透過各種講習、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態度與技巧,兼顧維護社會治安與保障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