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葉姓人夫被妻子指控外遇邱姓女子,經常不接電話或晚歸,2022年3月間她幫丈夫洗內褲,意外發現上面殘留精液痕跡,經過詢問,丈夫才承認與邱女發生多次性行為,之後又惱羞成怒辱罵、故意甩門害她受傷,憤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葉男與邱女皆矢口否認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但台東地院法官不採信,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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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是在2013年9月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小孩,但2022年2月間她發現丈夫行跡詭異,經常不接電話、不回訊息,甚至會在晚上出門,直到凌晨3、4點才返家,同年3月間幫忙丈夫洗內褲時,赫然發現上面殘留精液痕跡,經過詢問,丈夫承認與邱女發生性行為。
葉妻進一步追查,發現丈夫早在2022年1月間就開始找藉口與邱女約會,還會假借運動名義相約勾手散步,同年4月更是親口承認是在2021年11月間與邱女開始交往、發生性關係,也與她的母親(葉男的岳母)坦白外遇的事情,同時表明想要與她離婚,後來又惱羞成怒辱罵她「妳在給我靠夭什麼」、「操」等髒話,甚至趁她協助小孩上廁所時,故意大力關門,害她的左臉被門板撞到瘀傷,因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
對於妻子的指控,葉男否認外遇,強調和邱女只是單純的朋友關係,他只是外出與其他朋友喝酒聊天,妻子就自行猜測是跑去跟邱女見面,「我跟她解釋過這些事情,但她不相信,甚至沒有取得我的同意,就登錄我的雲端發票查看,但那是我自己購買的東西,跟邱女沒有關係。」
邱女也表示,她是在2021年10月間認識葉男,2022年4月經葉妻警告之後,雙方便沒有再聯絡,相識至今兩人只是朋友關係,沒有任何踰矩行為,更遑論發生性行為,她是被葉姓夫妻鬧離婚的風波波及,明明兩人之間什麼事情都沒有,她卻遭葉妻的家人騷擾到無法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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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台東地院法官檢視葉男與妻子的對話錄音譯文,面對妻子質疑,「你就是在外遇,不正當啊」、「你就是跟邱女發生了關係啊」,他僅回答,「對啊,這件事我有錯,沒有錯」、「怎樣啊」。
葉妻的母親也出庭證稱,女兒是在家裡上班,2022年2月前女婿每天傍晚6點就會來家裡接人,當年過年的時候,她發現女婿會躲在角落滑手機,而且急著要出門,就覺得怪怪的,並提醒女兒注意,2022年3月之後女婿就沒有來了,女兒也抓包女婿外遇,然後他們就一直吵到5月,她和女兒、女婿和親家母一起坐下來談,女婿承認有外遇,但不認為自己有錯。
葉妻的母親繼續說,事情曝光之後,因為擔心邱女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女婿交往,還特地去工作地點找人,結果對方避不見面,後來又拜託邱女的上級長官告知,無奈邱女依舊不肯退讓,「我女兒一直哭,哭的原因是因為,憑什麼丈夫外遇,她就要犧牲她的家庭,變成單親。」
台東地院法官認為,從上述證據可以看出,葉男與邱女確實已經逾越男女正當社交份際,共同侵害葉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衡量兩人每個月收入分別為4.5萬元、3萬元,最終裁定應連帶賠償1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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