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常在台南各大夜市叫賣棉花糖的女童,因獨自在人群中叫賣棉花糖,引起民眾非議,被民眾稱為「棉花糖妹妹」,向警方及社會局檢舉,之前已被小東、花園等夜市拒絕進入擺攤叫賣,不料,她5月31日深夜在武聖夜市叫賣時,因為身體不適喊累,卻被父親動粗,躲進公廁累倒在馬桶旁,二分局獲報前往處理,認為家長行為不當報請社會局介入,而武聖夜市也禁止「棉花糖妹妹」前來擺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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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二分局第一時間聯繫女童陳姓父親(53歲),陳父表示,平時會帶10歲女兒到夜市擺攤,31日夜間因女兒身體不適哭鬧,有用手摀住嘴巴及打手制止哭鬧,後其女兒跑到夜市廁所內休息並因太累致睡著。
二分局認為陳父行為恐涉嫌兒少保護對女童有不當行為,已由二分局員警實施兒童少年保護通報社會局處置。另將與家防中心社工對該家庭建立聯繫管道,持續關懷女童之照顧情形。
警方指出,案發時警方到場查處,因陳父並非現行犯,警方只能依法通報社會局查處,警方將配合會同社會局相關查處作為,視社會局查處結果,如確認涉及違反兒少法相關法令,警方將依法偵查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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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18年起,陳父帶女兒在夜市叫賣花糖,就常惹人爭議,之前在小東夜市、花園夜市都曾經發生過類似情形被民眾檢舉,因此小東、花園等兩個夜市管理單位就禁止父女檔擺攤叫賣,如今在武聖夜市又出狀況,武聖夜市管理單位指出,陳父他們是流動擺販,原本因為同情他們的處境讓他們擺攤,如今發生此事影響武聖夜市形象聲譽,從6月3日起禁止他們再去武聖夜市擺攤。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夜市棉花糖妹妹」案,市府獲報後,立即聯合警政、社政單位介入處理,社工人員2日一早確認女童正常到校上課,已請校方協助安排個別會談,釐清案發經過。經社工實地面訪檢視,女童身上未發現傷勢,據了解當日女童因手機使用習慣在夜市與父親發生爭執。
針對本案社會局提出三具體作為說明如下:一、案家曾為市府輔導個案,後續會再加強輔導訪視,提供案家教養資源,以提升其親職功能。社會局針對本次不當管教,會強制要求女童父親參與親職教育。二、若父親不配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將依兒少法第102條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三、除主動介入案家服務,社會局也同步串聯學校、社區、警局、市場自治會等,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落實日常關懷和即時通報作用。社會局希望透過這些主動作為,由市府即時介入,引入相關資源持續輔導案家,讓女童得到適當的照顧。
社會局也特別呼籲,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受虐兒,可善用113通報、110報案,受理時通報者的身分資訊完全保密,同時也會保護疑似受虐兒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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