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條款今上路!外掛掃票最重罰300萬 加價轉售罰定價10倍↑

▲▼黃牛條款今上路!外掛掃票最重罰300萬 加價轉售罰定價10倍。(圖/截自文化部官網)

▲「重罰黃牛,即日起生效」,黃牛條款正式上路。(圖/取自文化部官網)

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5月31日經總統公布,今(2)日生效,其中最受矚目的「黃牛條款」也在即刻起正式上路。其中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藝文票券者,以物換票、綁物出售等,將依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50倍罰鍰;另涉及以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行為搶票者,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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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指出,為打擊黃牛,文化部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包含建立中央與地方主管及警察機關綿密聯繫管道,共同查緝黃牛;以及檢舉專區今日同步上線;同時,文化部也與演唱會主辦單位、售票平台等協商強化售票端防禦機制,並於熱門場次研議實施實名制,期盼真正達成「黃牛退散,購票不難」目標。

文化部表示,包含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請各部會共同合作;文化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偵九大隊,以及地方主管機關、警察局等,除組成「聯合打牛小組」,對於已出現各種變形的售票行為,文化部及地方主管機關也積極監控,並請警察單位協助;配合今日新法上路,文化部同步開通檢舉專區,邀請全民共同擊退黃牛等。

此外,文化部也積極推動藝文表演票券實名制,除了與主辦單位協調,促成THE BOYZ、太妍、(G)I-DLE等演唱會實施實名制外,未來將優先請臺北市及高雄市政府,就國內流行音樂展演活動5大場館,如臺北小巨蛋、高雄巨蛋、高雄世運主場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及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等,協調場館及主辦單位於熱門場次實施實名制。

文化部強調,並非所有演唱會都需要實名制,但如果有發生干擾市場秩序的問題,文化部也建議場館可研議於申請審查作業時,納入市場秩序評估指標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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