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劉人豪/台北報導
有台北民眾反映大同區隆和里辦公處前騎樓,堆放大量雜物影響行人通行,大同分局接獲檢舉查證屬實後,由轄區民族路派出所到場勸導、製單舉發,並於6月9日偕同環保局清潔隊到場,末由里辦公室志工自行協助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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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同區隆和里沈春華里長,在里辦公室前設置i郵箱後被檢舉占用騎樓,警方限期清空,於是在9日強制執行,把i郵箱以及擺放的雜物移走,而沈春華10日到分局前抗議,控訴警方侵害人權,還對她鎖喉,痛批警方欺人太甚,「一只公文都沒有就動人民的財產。」
大同分局10日指出,沈里長雖主張隆和里辦公處前騎樓為建管處認定 之私設騎樓非法定騎樓,且擺放之物品為i郵箱,未妨礙民眾通行。但參照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交字第93號判決意旨, 騎樓本身即為道路之一部,不論為公有或私有,均為道交條例規 範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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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大同分局於案址查處時,現場除擺放i郵箱外,尚有鐵架、置物架、花盆、自行車等物,顯有妨礙行人通行,為保障行人通行空間,大同分局偕同環保局清潔隊到場,並由中華郵政及里辦公室志工自行協助清除,清除後現場仍留有肥料袋及花盆等物惟已可足供行人通行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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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地獄」議題近日甚囂塵上,為保障行人通行順暢,大同分局提醒,占用騎樓堆放雜物不僅影響行人通行,另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82條之規定,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之罰鍰。在此呼籲各位民眾勿占用騎樓,以維護行人通行安全。